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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书小说 -> 都市言情 -> 晴空开裂

正文 第527章 第526 游移不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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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当然是先脱缚。

    三公岭上的培训没有白费,他此时身体无一处不可塑,略微动得几动,骨节便即松脱,肌肉也柔软如绵,肢体要拉长便拉长,要抻细便抻细。

    惠如仙就曾笑说:假如有个拉面师父要他们递原料,他们很可以把自己送将去,就地拉他个十圈百尺,丝毫也不费力。

    这水平,别说脱铐,就是要他们骆驼钻针眼,怕也不怵。

    他略转转身,长身一挺,轻而易举便脱却那一大堆嘁里咣啷的铁物件,又伸手拿住了电视遥控器那么大的大铜锁。

    他要让它自行滑脱。

    这本来也是多余。以他面条似的身段,完不用开锁,直接钻出铁栏就行了,但是他身负异能长久不用,有些技痒,便还要试它一试。

    当下他攥住那块冰冷的金属,端详一番,然后念诵几声,集中心志,轻轻一扯,铜锁紧闭的锁杆便无声地从铁门搭扣上飘然脱出,真是柔若无骨,空无一物。

    白思孟虽然早就练会了这一招,但这次再用,仍是兴致盎然,就像老钓徒平生获鱼千万,每起一竿时,仍然非常享受那一提有鱼的绝妙手感一样。

    “老潘那天在养怡堂还想教我掏锁!”他在心中好笑,十分满意地把铜锁轻轻放在地下。

    这时惟恐门枢干涩,会吱呀作响,他反而不敢把铁门打开了。..

    他想了想,毫不踌躇,把身体一扁,便如一片比目鱼似地从铁栏间通过,站起身,就恢复了原来的体貌。

    “可惜还不能像朱姐那样隐身!”他羡慕而遗憾地想,屏息看着那两个坐在洞口打盹的老守卫,轻手轻脚地从他们身边走过,进入其身后的守卫室。

    室内黑乎乎的,什么都看不见,只能用手慢慢探摸。

    由于害怕弄出响动,不到五平方米的小洞,他足足用了十分钟才探查完毕,却没有找到弓箭。

    “这俩草包,连这个都没有!”他遗憾地想,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出来后右手边便是山洞的大门。

    他顺手推了一下,发现禁锢得甚严。两个大铁门栓上下分插,还加了阻退销,在洞外想拨都拨不成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内应,朱品声来到时,除非是用火器轰开,否则别想进入。

    “说不定她一时走得急,没带那杆步枪呢!”他操心地想,“这就得靠我老白做内应了。”

    心里想着要做内应,但略微估量了一下门的重量,他就没了把握。

    这门面积颇大,只怕也像城门似的,又厚又重,要是也重逾千斤的话,说不定一拉之下,我这点小力气还拉它不开!

    而门重必然响动大。..只怕不等咱挣出屁来强行拉开,只要发出点儿吱嘎吱嘎,那些刀枪剑戟就会招呼到咱身上了!

    “还是趁人不备把这些家伙悄悄干掉一些吧!”他心中忐忑不安地想,“起码要干掉最靠洞门的这两个!太碍事了!”

    宰掉一个少一个。

    但不知怎么的,刚一念及动手,他立时血液上涌,身紧绷,两手也不由战栗起来。

    这事怎么做?

    具体弄时,别看人活着就那上下两股气,一把掐断几分钟就完事,但真想弄死你试试!弄死一个都不容易,同时弄死两个人就更难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缺乏勇气。自打过到这边来,他白思孟直接间接,弄死人也不是一遭两遭了。

    只是除了极少几次,用的都是火器,相隔远远,目视手钩,触碰的都是些枪械弹药,没生命的东西,远远地一枪打去,或是一个炸弹扔下,就了账了。

    即使后果是血肉横飞,却也不是近在眼前,干完了很可以置之度外。可眼下却是要进行贴身肉搏,这就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人与人短兵相接,彼此的肢体势必直接碰撞。

    那滋味,小时常与人打架的他非常熟悉——彼此都是愤怒、蛮野、柔韧、拼尽力,却又都充满恐惧与焦灼。

    比拼中,甚至连鼻息都会彼此交叉,喷到一起。

    那种热乎乎、臭烘烘的兽性十足的气味,既可憎又可怕,一闻便令人作呕。

    已经有七八年没有闻过那种气味了,现在却要重作冯妇。

    而且,徒手肉搏的话,力气也不知够不够。

    别看眼前要对付的只是两个干老头,突然下手,手掐绳勒,都得有一把子力气,还一定不能弄出响声。

    只要让第一个乱踢一脚,喳呼一句,第二个就会一惊而起。

    以一打二,然后再惊起第三个、第四个,那就万事皆休了。

    那么偷刀行刺呢?刀不是就在他们身边吗?金属刺肉岂不干脆利落!

    但这也难说!若是当胸一刀刺入,对方却侥幸没死,一声闷哼发出,就别指望能继续了,所以只能抹脖子。

    可这值勤时候,他们都穿着甲胄,脖子下有硬壳护领,扣得严严的,怎么抹?难道先去替他们拿下头盔?那还不如用木棒敲呢,这还快些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刀枪剑戟一概无用。而用毒气、用炸药,把他们一窝都解决掉?说了等于没说。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用呢?用火攻?用水淹?

    水淹弄不来,既没见水源,他也不会老道的龙吸功。只有火,现亮着的,唾手可得。

    行,就用它。

    但想要烧得死人,就需有大量柴草来助阵。

    厨房有柴草,肯定还不少,但够不够?搬来又放置在哪里?

    最好烧得洞中人个个出不了门,那就得在每个分洞门口都放一堆。

    但是分洞不止八个,还要一起举火,这就难了。只要有一个洞封不住,里边的人跑出来,就难以对付。

    何况大厅里还分散着几个歪在墙角打瞌睡的哨兵呢!

    他估量了一下自己搬柴搬草到点火的部细节,再三盘算,最后还是确认不行。

    既然不能面面俱到,那就抓重点吧。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!先把老道抓住,刀架在脖子上,胁迫他一起走,如何?

    想想老道那瘦骨嶙峋,搓衣板一样的身架,他不由嫌厌地一笑,但是随即便摇起头来——

    这家伙,简直就是《说唐》里那个排名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:骨瘦如柴,力大如牛,一锤子压下来,十个自己都吃不消!

    那么大个尖头锤他都抡得圆,提着白思孟跑就像逮小鸡一样,这力气,可大得完跟身上的肌肉不相称了。

    他的肌肉组织是怎么个结构?能跟常人一样吗?劫持他,这不是找上门去挨板刀吗?

    这一来,诸般办法都不能用,他不免泄气,懊恼自己太没用了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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